4月24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明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动员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统,在全国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在会上讲话。会议由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主持。
傅政华强调,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紧密结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傅政华要求,紧密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的共同普法责任,促进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推动乡级以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组织地、原原本本地学习一遍宪法文本。把宪法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础工作,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以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宪法进基层活动,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境内宣传和境外宣介相结合,讲好中国宪法故事,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声势大效果好。
傅政华指出,学习宣传好宪法是党中央赋予司法部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动司法部全系统在宪法学习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赵大程对全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工作部署。强调准确把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作用,深入组织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传实效。
司法部领导班子成员、司法部机关全体干部、在京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北京市、浙江省、广东省普法办负责同志作了发言。地方各级普法依法治理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