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意义重大,深刻指出大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阐述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明确提出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5个关系,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充分认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意义,服务保障中央这一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刻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困难挑战,充分认识做好长江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紧紧围绕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的总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作出的部署,找准司法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的29项具体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形成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强大合力。要重视对长江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发挥三江源生态法庭等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作用,发挥集中管辖、“三审合一”工作机制优势,保护三江源地区的生态安全。要及时跟踪经济转型、生态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研判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出台司法政策,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顺利推进。要加强对下指导,通过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孙华璞,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委员南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列席会议。